高雄一名名叫雪的摩托車手闖紅燈,沒有理會警察的停車。事發後,處以罰款11800元。他不服,提起行政訴訟,並稱沒有因為誤認警員而停止。剛換上新制服,大眾還沒有適應,雪男也沒有刻意迴避行動,於是決定取消10000元的拒絕和逃跑票,但1800元紅色,我還是要買信號票.
據《中一》報導,雪男在前年8月初闖紅燈,無視民警攔下,但隨後被拒攔,被查逃,闖紅燈。當我這樣做時被罰款。 兩次罰款合計11800元,違規記3分,暫扣駕照6個月。
薛楠對他提起行政訴訟,稱他之所以不停止,是因為警察誤認為自己是警衛。法官認為,當時警察實際上換了四個月的新制服。拒絕確認的罰單將被撤銷,但闖紅燈的罰單仍需支付,整個案件可以再次起訴。
新聞來源: yahoo
More Stories
驚險!高中女生過馬路 3秒趕到公交車站
相川一號死於車禍,10月被判7年
四名涉嫌腐敗的立法者將在下週被判刑